6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临河召开。
巴彦淖尔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2人,出席本次会议30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逸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门、樊文、孟长云,秘书长熊国元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永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格日勒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撖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姜元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的制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节水产业”要求的具体行动。法工委要及时将通过的《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待批准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执法、推动科技赋能等多维度发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全民节水浓厚氛围,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保障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为破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推动农业节水转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贯彻实施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条例》实施为重要抓手,健全跨部门信用联动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引领,大力推进“四大诚信”建设,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对于防治农田“白色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农膜标准化使用问题,统筹推进污染综合防治,严厉打击非法产销非标地膜行为,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和回收农膜,切实提高使用效率和回收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法治实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化法律贯彻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配套政策,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新修订的《监督法》将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纳入法定范畴,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强化绩效管理、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推动管理规范化、透明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作表率,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要求,主动学习新知识、贯彻新理念、掌握新本领,依法、规范、廉洁用权,以为民务实、积极有为、善作善成的实际行动,回馈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