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有这样一位足智多谋、深得群众信赖、百姓交口称赞的“金牌调解员”,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她忙碌的身影。她就是巴彦淖尔市人大代表、临河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娜仁其其格,30年来,她凭借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成功化解了众多法律难题,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创新调解方法
提升工作质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家庭拥有了小汽车,可交通事故也随之多了起来。2014年9月10日,在临河新华东街红星美凯龙附近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临河区交管大队及时出警勘验现场,并依法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在事故赔偿处理过程中,受害人的近亲属数十人结伙来到交警大队闹访。娜仁其其格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将人民调解员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到受害人家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另一组到闹访人员中稳定闹访人员的情绪,并将闹访人员全部安排到调解委员会解决问题。
经过调解,肇事方同意受害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并及时给付了赔偿款,受害方也向公安机关递交了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肇事者从轻处罚。至此,这起较为复杂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是娜仁其其格参与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她亲身经历了司法实践中形形色色的案例,目睹了生活实践中的诸多犯罪现实,认真究其原因从中发现:司法不是以惩治为主,而是把着眼点放在惩治之前——善于发现矛盾,解决矛盾,提早预防,使社会矛盾在升级之前得到化解。于是,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她积极顺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于当年10月组建成立临河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
在娜仁其其格的带领下,2013年,临河区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2016年,临河区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加强人民调解建设
娜仁其其格深知,作为人大代表,不仅要倾听群众的声音,更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物业服务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益突出,为了让群众在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时少跑路,并提高调解效率,娜仁其其格积极努力和市司法局协调,于2020年7月在市司法局调解中心设立了临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站点,让临河城区五分之二的物业纠纷案件得以就近调解。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参与调解的物业人员和业主都感到比以前方便多了、困难少了,而且调解成功率也有了极大提高。
“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群众找到我,一定要第一时间想办法解决问题。”娜仁其其格说。在工作中,她边工作、边总结、边创新,将调解模式由分散到集中,由集中到专业。为了充实调解队伍的力量,娜仁其其格在乡镇先后组建起了老书记、老好人、闫建忠调解室和何建德调解室,这些调解室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顺利运行至今。调解室组建成立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613件、调解成功551件、办理司法确认426件、引导诉讼12件、引导仲裁7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多人(次)、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5件,充分发挥他们对农村矛盾纠纷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同时,娜仁其其格积极协调多个相关单位,由司法牵头,在交通、物业、劳动、婚姻等诸多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总结、吸取经验,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发展。临河区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收案25655件,结案15911件,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约45443万元,调解成功率60%以上,极大地缓解了司法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地人民群众诉累,实现了“搭建平台、统筹资源、联合调处、化解矛盾”的初衷。
以法为据解纷争
普法促和暖人心
司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每天走街串巷,与百姓交谈过程中,娜仁其其格了解到,多数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不懂得依法维权,解决手段单一。于是,她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对所有调解员制定了一个目标任务,要求每位调解员要将每一次调解形成一个普法的过程,根据矛盾纠纷、对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当事人做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在交调委的工作实践中,娜仁其其格拓展思路谋发展,于2015年4月组建成立了巴彦淖尔市唯一的一个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物业纠纷的专业调委会——临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委)。截至目前,物调委共接待物业纠纷咨询13693人(次),受理案件11395起,成功调解9948起,成功率为87%,涉案金额为1342万元,得到上级相关部门以及老百姓的认可。
“在物调委学到了好多有关物业方面的知识,今后我一定积极配合物业搞好小区内的工作,不仅要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尽到业主该尽的义务。”业主刘某发自肺腑地说。原来,某小区被申请人业主刘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日期间三年拒交物业费,究其原因是自己车库门前停着一辆红色轿车堵住了车库门,大喊几声后无人应答,一气之下刘某对红色轿车使劲踹了一脚,不慎将红色轿车划伤。红色轿车司机小张听到响声后下了车,看见车被划伤,要求刘某赔偿,但刘某拒绝赔偿,于是给物业打电话,物业却说与他们无关,后来拨打了110,民警到现场后依据实际情况让刘某给小张赔偿修理费。从此之后,刘某以物业不管此事为由拒交物业费。得知来龙去脉后,娜仁其其格耐心地对刘某进行疏导,通过情与法、理与法的有机结合,细心讲解,刘某明白是自己不懂法犯了过错,当场缴清所欠三年的物业费。就这样,一场物业纠纷在娜仁其其格的协调下平稳解决。
自物调委组建以来,娜仁其其格每月定期召开学习和案件分析会议,调解员认真学习相关物业法律法规,不时地选派调解员深入临河城区各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业委会开展物业法律法规讲座,并就调解中所遇到的物业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生动形象地讲解物业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讲座31场次。2016年临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自治区“十佳先进集体”、2018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人大代表为人民,人民调解也是为人民。娜仁其其格时刻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探索从接待、咨询、受理、调解到解决问题的“一条龙服务”调解运作方式。2016年以来,娜仁其其格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自治区一级人民调解员、“维护和谐稳定 喜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临河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获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金牌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娜仁其其格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始终牢记人大代表的使命和职责,听取好群众意见建议,化解好群众矛盾纠纷,践行好为民解忧的初心使命,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