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9-18T19:31:54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长云带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法》执法检查

9月1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长云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前旗和乌拉特中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非遗项目、走访代表性传承人、细致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重要精神纽带,对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在资源挖掘整理、名录体系建设、传承人扶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河套制香、河套月饼、河套民歌、乌拉特刺绣、乌拉特铜银器制作、芦苇画、羊皮粘贴画等一批特色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传承人队伍总体稳定,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也在持续增强。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非遗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仍显不足;传承人群年龄结构偏于老化,青年群体参与度不高,创新性传承方式较为欠缺;非遗项目与现代生活、文化产业融合不够紧密,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尚未充分释放;普法宣传覆盖面仍有局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尚需进一步加强。

围绕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五点整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法治思想,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法律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参与。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持续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空间,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非遗保护的浓厚氛围。三是聚焦关键短板,完善保障机制。要健全传承人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全面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专业化水平。四是推动创新融合,增强内生动力。要在保持非遗本真性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其与科技、旅游、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应用与转化,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产品和品牌,实现可持续传承与发展。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法治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孟长云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旗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广泛凝聚各方力量,让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为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