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11-20T08:44:43  该页已被阅读

磴口县人大常委会以“三坚持三提升”赋能司法监督新实践

今年以来,磴口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通过“三坚持三提升”扎实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着力推动司法公正水平整体跃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精准选题,提升监督靶向性

县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监督议题,确保监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高度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新型复杂案件及其社会影响,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案件中暴露出的“车辆安全统筹”合同性质认定、赔偿责任划分等法律适用难题,通过监督视角跟进案件审理,推动司法机关深化研究,明晰法律边界的实践路径,促进了同类案件的规范处理。同时将监督视野延伸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域,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协同成功调解因非法开垦草原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等实践给予关注,推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执法司法中得到有效贯彻,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坚持机制创新,提升监督实效性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两官”(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并大力推动司法公开透明。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方式,将监督融入司法实践一线。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再审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并在庭审后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委员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案件焦点归纳、程序规范履行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对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见解。此外,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进法庭”活动,通过“参观+观摩+座谈”的“沉浸式”体验,让代表“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直观了解法院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审理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增进了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有效拓展了“人”的监督与“事”的监督相结合的深度。

三、坚持协同联动,提升监督系统性

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内外协同、多方联动的监督格局。一方面,加强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扎实做好司法领域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梳理、交办和督办工作。县人民法院主动向基层人大代表送阅《代表委员联络专刊》,通报法院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并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强化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通过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调研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与法院、公安、农牧和科技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深入交流,共同研究推进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提升;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组织调研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实地走访企业、查阅案例、听取汇报,督促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促进了司法监督与代表履职、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了监督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磴口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司法监督实践,不断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以更有效的监督推动司法能力提升和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法治磴口建设贡献更大的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