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4-22T15:59:33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 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4月20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图门带队赴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和临河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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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乌拉特中旗潇龙冶金、巴能神华有限公司、海明铁矿、洁源污水处理厂,杭锦后旗河套酒业集团、伊利乳业集团、屯河河套番茄制品公司,临河区中石油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分公司、新海有色金属冶炼公司、中石油临河油库、巴彦淖尔市腾洁燃气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检查。检查组认真查阅相关工作资料,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机构体系建设、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和人员设施保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等情况,并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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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门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确保发展大局稳定。要加强“一法一条例”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习紧迫性和安全责任意识,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落实好企业负责人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的监管,确保监管高质量、不出事。要强化人员、设施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发展稳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