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几点体会和认识:一是围绕中心工作,让监督议题“丰”起来。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先决条件和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前提,要坚持把全市重点工作贯穿于人大全年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找准定位,把市委、“一府一委两院”和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作为审议议题,围绕积极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充分体现人大工作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全力助推地区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会前深入调研,让调查成果“凸”起来。为了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视察、检查或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代表审议报告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调研中,要确保调研问题有广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效增强代表的审议职责;要确保调研内容有深度,邀请相关行业或部门的专家和专业人员参加调研,确保调研成果做到事实充分,观点鲜明,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建议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要确保调研报告有高度,有人大自己的特点和角度,能充分代表调研人员的意见,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改后,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供参考。三是注重会中审议,让审议质量“高”起来。坚持抓好会中审议每一个细节,不断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为了提高审议效果,在参加视察或调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选取对该项审议议题情况较为熟悉、专业水平较好的人担任中心发言人,起到主导、启发审议发言的作用,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既要“栽花”,也不要怕“栽刺”。要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一府一委两院”某些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在审议意见中予以反馈,并向“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通报。四是加强会后督办,让监督成效“实”起来。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关键是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为了使审议意见不落空处,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常委会审议时各组成人员发表的意见,经相关工作机构及时归纳整理后形成书面的审议意见初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正式的审议意见书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明确办理时限,限期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对于不落实、不报告审议意见的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