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几点简单认识和体会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代表意见建议开展积极有效的办理工作,既是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尊重,也是对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尊重,更是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如何加强代表建议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该抓住“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思想观念转变。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为了反映民情民意,是为人民代言。办理代表建议,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落实群众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必须对人民负责。当前,有些单位对代表建议仅一纸答复,不求办理实效,难以让代表真正满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很大距离。是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摆位和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是否对人民负责、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是否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夯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切实转变建议办理工作“无足轻重”的观念,把“责任法定”确立为办理工作的首要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办理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自觉摆正位置,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作为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弄清执政与为民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办好建议,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增强落实意识,把问题的解决与否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转变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达标就完事的观念,始终认真处理和解决好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追求“办结率”向注重“解决率”“满意率”转变。
二是注重建议提出质量。高质量的建议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基础,也是重要的目的之一。而代表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必须坚持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代表培训。把提高代表的建议水平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要求、填写格式等进行详细辅导和说明;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引导代表能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要组织代表进行深入调研,让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多获取信息,真正摸清当地选民在想什么,要求自己为他们说什么,盼望政府为他们做什么,为提出建议做好准备工作;引导代表勤于调研,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和保障,坚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提出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建议。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邀请代表列席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拓宽代表视野,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创造条件,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部门应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使代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政策要求、符合全局利益。要注重审核把关,代表建议撰写完成后,要交各级人大机关相关工作机构审查完善,做到每件建议切实可行,真正体现民意,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经与代表联系同意后加以修改完善,以保证建议的整体质量。
三是注重制定办理计划。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当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通过认真分析,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计划。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既要做到办理计划详实、可行,又要对办理过程真抓、实抓。特别是对代表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决不能对代表应付了事。办理过程中,要与提出建议的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建议,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提高办结率;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计划,列出办理时间表,详细面复代表;对超出办理单位管理权限或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避免导致问题矛盾化,打消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要切实解决好一些建议“年年提、年年办不了”的问题,对一些反映比较集中、代表年年提而部门难以办好的建议,政府应列出具体清单,提出解决问题的一揽子方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件件有回音”向“事事有落实”转变。积极推行“二次办理”机制,努力把“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转化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
四是注重健全督办制度。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代表建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加强督办是非常重要一环,也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有效保障。因此,要建立一套组织层次分明、运转协调顺畅的督办机制,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采取现场督办、集中视察、挂牌销号、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务实举措狠抓办理落实,推进代表建议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通过走访代表、调查反馈、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办理不到位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限期纠正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加强领衔督办,每年选出部分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进行重点督办。通过督办重点建议,既表明人大督办和“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决心,又能极大地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使各承办单位加强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实施对口督办,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业务工作熟悉的优势特长,对涉及各自工作范围的建议进行对口督办,及时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实现代表建议的经常性督办,促进建议办理落实。探索开展公开督办,对代表建议内容、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办理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网络媒体进行公开,并根据督办的情况随时更新,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五是注重健全考评机制。代表建议办理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能不能达到代表提出的目的和初衷,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为了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建议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必须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的支持,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把代表对建议答复是否满意作为承办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将每年考核评议结果报同级党委,通报组织、考核部门,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每年年底或次年人代会前,要对代表提写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评比,评选一批优秀建议提出人、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不按交办通知要求办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