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
会议对《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并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闫鹏同志主持会议。会上听取了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文勇同志作关于《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参加分组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共同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之后,法制委员会再一次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审议并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第六次常委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了该法规案。此前,法制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审议意见。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组织专家团队对条例表决稿进行最后一次文字修订,拟在修订完成后请示市委同意,并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