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6-21T20:28:31  该页已被阅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 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调研

6月19日至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潘勇带队,来我市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菅江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撖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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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生态保护公益林基地、白彦花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临河区双河镇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工作室、双河镇幸福砖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现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8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市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工作力度,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树立系统观念,坚持责任为先,规范工作标准,统筹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协作联动,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和服务好地区生态建设。人大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监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共同为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