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卫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学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古小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孟根其其格等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临河区黄河湾步行街、乌拉特中旗呼仁敖包岩画、秦汉长城保护站暨长城文化体验区、五原县河套农耕文化博览苑。检查组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面临问题和困难等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贺伟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志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任逸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门分别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