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4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锦春一行深入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菅江左陪同调研,市政府副市长赵永君参加座谈会并做工作汇报。
调研组一行在临河区先后实地考察了中国工商银行农民工专用账户开立及代发工资流程、临河区住建局实名制平台源头治理、市人社局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运行等情况,查阅了工程项目资料,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情况。
调研组指出,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事关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仅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待条例正式施行后,更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