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5-23T20:29:57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萨仁格日乐带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5月21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萨仁格日乐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临河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神华能源生产水系统循环、四义堂村农作物秸秆压片利用、川井苏木生物质燃料建设、强盛建材固废资源化环保砖块生产线、积葭生态板业、杭龙生物质热电、川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临河第二污水处理厂、锦欣餐厨垃圾综合处置等重点项目,全面了解我市法律执行情况和循环经济发展成效,就循环经济发展中技术创新滞后、市场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度低等问题及破解路径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强调,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是我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追求突破、打造示范的客观要求。要结合我市农牧业资源禀赋与沿黄生态定位,聚焦政策协同不足、农牧业废弃物利用技术滞后、再生资源市场碎片化等短板,加强政策统筹与部门联动,推广秸秆压块、粪污制沼气等技术,赋能固废资源化、生物质热电等项目,健全政府补贴激励机制,强化“循环经济进农村、进园区”宣传,形成“政府引导、企业驱动、社会参与”全域格局,以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引领全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环境资源城乡建设领域第一、第二代表小组的市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