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8-15T17:52:29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专题调研

为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8月14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萨仁格日乐带领调研组,深入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五原县等地,对2023年以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阿力奔嘎查保鲜库、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生态园高标准智慧设施农业产业园、五原县新公中镇永联村农产品物流仓储等11个建设项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运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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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指出,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资金支撑和基础保障,相关旗县区要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压实“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按期完工、建成后发挥效益,坚决杜绝资金使用不精准,超范围使用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撬动作用,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生态宜居等领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通过项目带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各民族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