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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依法对市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

3.承办市本级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旗县区、苏木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4.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代表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5.重大事项的决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九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厅、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环境志愿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有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9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91.1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05万元;支出总计1507.8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0.8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7.03万元,增长1.7%;支出总计增加9.82万元,增长0.6%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6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49万元,占0.03%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24万元,占85.96%;项目支出211.63万元,占14.0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1.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8.05万元;支出总计1507.8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0.8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03万元,增长1.7%;支出增加9.82万元,增长0.6%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24万元,占85.96%;项目支出211.63万元,占14.0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5.88万元、津贴补贴260.13万元、奖金20.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82万元、退休费180.28万元、生活补贴2.42万元、抚恤费2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增加;公用经费34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05万元、印刷费15.85万元、邮电费5.69万元、差旅费51万元、维修费30.65万元、公务接待费5.85万元、劳务费65.66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5.28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资本性支出4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40.63万元)。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73.13%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油价上涨;二是压缩招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2.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万元,占86.15%;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占13.851%。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4.04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龄较长,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85万元,接待135批次,共接待63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人大系统及兄弟盟市人大系统来人调研。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92万元,比2017减少21.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未筹备完成,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志国  联系电话:0478-865877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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