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9-29T19:20:23  该页已被阅读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一组从9月29日至11月30日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53047881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巡察组接访地点:市党政大楼人大常委会8楼阅览室;电子信箱:xc15304788179@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市党政大楼7楼3段步梯间、市党政大楼北门、中环国际酒店西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