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0-08T18:06:35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建言献策全市农药管理工作

围绕探索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一主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深入乌拉特前旗、五原县、杭锦后旗的部分苏木镇嘎查村,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农药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农药销售使用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农药经营者不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不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落实不严;农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农药购销台账不规范,任意扩大防治对象等问题比较突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农药有效利用率低,仅为38%,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较大;农民种植规模小,大多是一家一户分散防治病虫,未经专业部门培训,不规范用药、过量用药、盲目用药情况比较普遍;个别农民仍然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直接污染了农产品质量,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设施农业生产用药记录亟待加强,存在购药乱、用药乱现象,农药用药记录普遍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农药销售使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农药管理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重点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店实施监管,加强全市限制使用农药准入、备案、实名购买、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信息全程追溯工作;加强对设施农业生产用药记录的监管,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切实解决部分设施农业大棚购药乱、用药乱,农药用药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完善农药监管体制建设,创建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体系,探索市领导包联旗县区、旗县区领导包联苏木镇、苏木镇领导包联嘎查村制度;在每个旗县区设立若干个监测点,由专业人员负责,联网实时对生产、销售、使用全程监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农药管理中的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和农牧等有关部门要紧密合作,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到科学用药。引导农民群众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安全、高效的农药,禁止剧毒、高残留农药在瓜果、蔬菜等农产品上使用,大力倡导人工或机械除草,大幅度减少除草剂使用量。根据本地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特点,多渠道向农民传授综合防治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农民举报假劣、禁、限用农药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共同维护农畜产品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