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4-29T17:57:58  该页已被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工作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日前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工作。4月24日下午,修法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介绍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法背景和前期工作情况,司法部、应急管理部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并对修法思路和重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座谈会有关部署,牢固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准确把握修法的基本思路、原则要求、重点问题。要重点围绕这次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增强法律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统一性,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是2007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并于当年11月1日施行。本次修改,也是该法实施十三年以来的首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