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7-30T09:42:57  该页已被阅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彦苓带领执法检查组在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6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彦苓主任一行来巴彦淖尔市,对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鹏,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座谈会或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赴乌拉特前旗、临河区和杭锦后旗,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刘志勇同志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情况。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后,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座谈



和彦苓就开展“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推动“一法一决定一办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我们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更好的贯彻实施好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