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8-04T16:29:09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障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年初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成以常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从3月份开始,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6月份,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整理后形成《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将印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通过实地检查、印发审议意见、整改汇报、督查等方式,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障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贯彻落实。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制保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按照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的工作部署,推动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在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力度,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在鼠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依法防控,措施得力,有效遏制了疫情的蔓延。但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在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中存在如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议市人民政府从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思想认识、强化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完善传染病的重点防控举措、提升传染病防治保障水平等方面着手,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法律法规,制定有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抓好抓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