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8-12T18:56:28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民侨外工委参加全市蒙古语文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蒙古语文工作的深入开展,7月27日至31日,市人大民侨外工委参加了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民委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深入到各旗县区及有关单位就全市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各旗县区宣传、教育、卫健、蒙中医院等部门的门牌标识、会标、台签、宣传标语、公共服务窗口和大型户外广告等各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旗县区政府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情况、党政机关翻译工作机构和翻译人员配备及蒙古语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与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详细汇报。

在座谈会上,民侨外工委杨志钢主任从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一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坚持长期抓、具体抓;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党政机关、窗口单位、户外广告牌等社会市面蒙汉并用率、合格率和准确率;三是各相关部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使用蒙汉兼通各类专业人才,全力推进全市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