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临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润莲、贾峻、徐茂龙、李建军、佟格日乐,秘书长赵文勇和27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崔振武,市政府副市长任逸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复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巴彦淖尔市农药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审议了《巴彦淖尔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巴彦淖尔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及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巴彦淖尔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书面印发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情况通报》。
会议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后,闫鹏主任就会议各项内容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巴彦淖尔市农药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两年内制定的第三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上之前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市生态环保地方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立法条例规定的程序,经请示市委批准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条例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尽早在全市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审查批准的相关准备工作。
制定《巴彦淖尔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规范公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实践。条例(草案)从规划与建设、管理与服务、监督与责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符合我市实际,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分组会议上,各位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根据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为二审做好准备。各位组成人员要围绕条例(草案)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条例草案起草组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立法条例的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后续审议打好基础。
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的职责,也是常委会议大事、把关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提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等许多好的审议意见,并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这些审议意见落实好,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程序对表决通过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希望新履职的同志能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勤勉履职、担当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