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8-27T09:31:17  该页已被阅读

中共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19年9月29日至12月1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常委会党组汇报,整改工作始终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同时,及时召开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会议,就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制度建设、重点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和任务清单》,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为巡察整改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责任。机关党组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细化量化了具体措施,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将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5项问题,形成30条整改措施,每个分项问题均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等,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机关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机结合,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上集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扎实推进整改。目前,巡察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机关党组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整改期间已制定或修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4项制度。机关党组“一岗双责”更加明确,议事制度更加民主,工作制度更加规范,拒腐防变的能力更加增强,机关作风工作建设更加好转,精神面貌更加焕发。

(四)抓好巩固提升。整改期间,我们积极征求市委巡察一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整改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向广大干部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着力整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机关党组领导机构一直没有组建,主体责任不明确。党组组织架构一直没有确立,工作决策依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制定了《中共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机关党组领导机构职责定位,强化制度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2)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部分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广、监督力度不够大,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可参考性的对策建议不多,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拓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今年持续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整改、“四控”工作落实情况、“兴边富民行动”审议意见落实等5个方面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同时,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2个方面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常委会决策提供更多有价值、有见地、有分量的决策建议。

(3)在服务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中跟踪问效不够,部分委员会发挥对口监督职能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委员会对口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跟踪问效,重新调整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尤其是今年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对“兴边富民行动”进行了跟踪监督,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不按时限要求反馈情况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采取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强化监督跟踪,确保取得实效。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设立的市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至今未成立。反映出市人大机关在推进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时,钉钉子精神不足,推动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并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的请示,充分发挥代表联络平台作用。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气氛不浓。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中,谈缺点不足,缺乏针对性,有的谈话人的意见为空白没有按“四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只是班子成员相互谈2018年度没有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个别班子成员2016至2018年度连续三年没有参加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5月22日,召开了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采取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做好“四个必谈”,确保自我批评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开诚布公、不遮不掩,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主持,机关党组成员、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各成员紧扣巡察整改问题,深入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持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增强了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着力整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市人大机关没有按照市委要求专题制定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计划,只是在2018年机关学习方案中有简单安排,学习实施方案不详细、不具体,没有按要求列出学习清单,没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强化学习机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0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分解为每月学习计划,突出重点,列出了详实的学习篇目清单,做到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三有”,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促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2016年“两学一做”领导干部讲党课没有完全按照市人大机关党课时间安排表落实,有的更换了党课题目,有的延后到2017年度,没有按当年计划完成;一些党支部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学习教育不能充分体现各自特点,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没有按照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要求将学习教育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人大机关制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重点在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学习计划和档案整理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巩固提高了学习教育成果。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未落实;2016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了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纳入巡察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认真进行了整改。5月28日机关组织召开了加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这两项工作,并每年两次向常委会汇报工作。今后的工作中,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促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着力整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选人用人不规范。

(1)存在混岗现象。市人大机关下设的2个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在行政岗位上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随着人大职能不断加强,工作量逐年增大,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愈发紧张。为了满足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更好的保障机关高效运转、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2019年市人大机关从旗县区党政机关选调公务人员3名,充实到综合秘书岗位工作。下一步,通过公开招聘、公务员调任和职务变动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混岗问题,规范干部管理。

(2)考评机制不完善。市人大机关在任免干部考察工作中,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表现,掌握的不够全面,考察组对干部个人的考察材料往往侧重于写优点成绩。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核。不断改进考核方式,规范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3)干部结构“断层”、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干部梯队老中青比例不平衡,老同志多,年轻干部少,机关整体活力不足;行政管理人员多,法律经济专业人员少。

整改落实情况:努力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采取从外选调、公开遴选等途经,大力引进新生力量,有效解决干部“断层”。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知识全面,懂经济、通法律、善写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不断改善干部知识结构,满足新时代人大工作用人需求。

8.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部分党支部未按照要求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相关程序,机关5个党支部圆满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充实了年轻优秀党员进入支部班子,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生机和活力。

(2)无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务干部同时兼职机关其他工作,党务干部岗位变动频繁,无专职人员管理党建工作资料,台账不健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积极与市编办协调,增核专职党务干部编制,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确保党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完善了档案资料,加强了台账管理,提升了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3)党员“全链条”管理执行不到位。2017、2018年度些党支部没有开展党员量化评定工作,2019年上半年,部分支部党员量化评定不规范,没有总得分和量化评定结果。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党员量化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党费收缴不规范,每季度或每半年收缴一次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对机关党员干部党费收缴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严格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做到月缴月清月公开。

(5)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业务学习和机关党委会议混记,记录内容不完整、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内容,并指定专人承担会议记录,严格区分业务学习和机关党委会议记录本,完整、严谨地记录会议内容。

(四)着力整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经抽查,个别年份存在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公务用车及维护费用预算超出上年水平,报销凭证不完整、不规范,无法反映真实性,公务接待、会议费、燃油费报销凭证中,无两单票、陪同人员、支出明细、出车事由、里程、油耗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妥善处理了历史债务。针对应收账款挂账问题,立行立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实施采购。四是制定了行政科工作职责和规程,严格办事程序。

10.存在“二线”思想,工作激情不够高。机关干部年龄相对偏大,调整到人大机关工作后,部分领导干部有退居二线思想,工作中“求稳多、创新少”,工作激情不够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破除“二线”思想,树立敢于履职、敢于作为、敢于担当思想,不断增强机关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巡察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把破除“二线”思想作为开好民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反思问题根源,找准自身定位,明确履职方向,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践行初心使命的履职能力。

11.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2013年制定的《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规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查阅2014年以来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没有反映召开联席会议的相关情况。信访台账不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单一,没有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电话和意见箱。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5月28日召开信访联席会,听取信访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促进问题及时有解决。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表达群众信访诉求,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五)着力整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2.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未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没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办法》(巴常办发〔2017〕55号)第十六条要求公开立法过程及意见采纳或未采纳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形式、程序、实施和责任追究予以规范和完善。二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管理。认真执行立法全过程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3.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存在大额提取现金、现金结算、违规发放津补贴、会议费预算管理审核不严格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财经纪律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二是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大额提现行为。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范现金和授权支付管理,严把预算执行、财务审核关,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确保专项资金和各类费用的使用合法合规、规范使用。三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和事。

(六)着力整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责任书未签订。由于市人大机关党组未运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不明确,2014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签订。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党组成员和各委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干部廉政谈话不及时,没有与2019年8月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编印了《党规党纪学习资料汇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和《条例》《准则》等党纪法规。严格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增强机关科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3)执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不严格。干部廉政档案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填写,内容不全,没有按照“人一档、按年整理、装订成册”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了规范管理。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

(1)监督力量薄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2017年6月被抽调到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召滩嘎查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员经常被抽调参加其他各类工作和活动,仅仅依靠组长1人开展工作,人员力量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工作力量,与市人大机关党组和团市委党组沟通协调,从市人大机关和团委轮流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做好人大机关日常监督工作。

(2)“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2017年至今,仅2018年办理一件纪委转办案件,其余“零办案”。

整改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忠诚履职尽责,当好“探头”和“前哨”,认真落实纪检监督职责,严格执纪检查,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实行动态监管,形成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3)针对市人大机关的职能职责开展针对性监督工作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人大机关职能职责开展监督,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勇于监督、敢于监督,灵活运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机关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机关工作和建设的各方面,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以更鲜明的态度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对党绝对忠诚,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中。以更高的标准加强机关党组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对党忠诚、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

(二)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机关党组的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把从严治党落实到机关工作的各方面,紧盯问题持续发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督促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发挥以上率下、从我做起的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融入到各支部、各科室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成果落实。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问题,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继续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继续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努力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8—8658773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党政大楼(7086)办公室,邮编:015000,邮箱zflbm2009@163.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