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12-25T09:59:18  该页已被阅读

乌拉特中旗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

2020年,旗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制订了《乌拉特中旗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成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及机关各委办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要求委室主要负责人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把手”职责,夯实了各级领导责任。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签、谁审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分层次细化、量化了各级领导的廉政责任。

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家庭廉洁承诺制。按照常委会党组安排,组织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的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常管常严。

四是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明确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规定情况等方面工作,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