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12-28T09:55:57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按照有关法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试行办法》的规定,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的15名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佟格日乐对考场进行了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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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市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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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考试的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突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