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3-23T20:03:33  该页已被阅读

乌拉特中旗人大常委会在依法监督中促进发展

2020年,乌拉特中旗人大常委会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连续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三大攻坚战”监督深入开展。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听取和审议了全旗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助推脱贫攻坚后续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债务化解情况专题报告,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财经风险防范意识,摸清底数、强化约束和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底线。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开展了河湖长制和农区村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题调研,建议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责任制,认真做好以农村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巩固河湖“清四乱”治理成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是经济运行监督持续发力。常委会加强对经济运行日常监督,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上半年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建议旗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努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审议通过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关于对乌拉特中旗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进行抚育和管护的报告》,依法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关于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三是财经监督不断深化。更新和升级了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设备,制定了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制度,实现了财政预算支出的实时在线全程监督,推进联网监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旗政府和被审计部门严格落实财经法规要求,不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民生事项监督得到加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农牧区人大代表开展农牧业产业发展集中视察,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业由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品牌优势转变,不断提升产业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推动人民防空事业实现法治化管理,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防空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空防灾避险能力,推动我旗人防事业健康发展。依法促进交通出行环境不断优化,开展全旗智慧交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建议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设施指引和管控作用,打造多功能、现代化的智慧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高效、便捷的出行需求。

五是联动监督更加紧密。认真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脱贫攻坚、残疾人社会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以及“兴边富民行动”、农业“四控”工作情况跟踪监督等方面工作。我旗人大常委会认真配合,联动实施监督,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检视和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