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3-29T12:46:58  该页已被阅读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0年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散光”,聚焦监督目标“不断线”,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不含糊”,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有力助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工作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理论研讨5次,专题辅导讲座2次,组成人员专题培训1期,代表培训6期,机关集体学习30次。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市委领导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讲政治、重规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一年来,就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以及人大履职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12次,就立法计划编制、重点议题监督等事项提请市委研究7次。

发挥党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人大常委会党组前置研究制度,较好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落实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动员人大代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参与国家统编教材推行工作,党组成员带头深入有关旗县,与当地干部共同研究对策,入户宣讲政策,助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动立法工作

加强环保民生立法。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生态环保立法、惠民立法的工作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打响“天赋河套”品牌、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保护地区生态安全,制定出台《巴彦淖尔市农药污染防治条例》;围绕保障和推动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制定出台《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把立法关键环节,切实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反映民意贯穿立法全过程。在立项环节,加强与政府的立法沟通和政协的立法协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立法需求,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把好立法“源头关”;在起草环节,加强与法规案起草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强化督导,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在审议环节,引导组成人员深入审议,组织法律专家反复修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市政府报送的1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了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完成三级备案审查平台系统联网,进一步加强了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全力抓好监督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一是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部署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脱贫攻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农业“四控”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对“天赋河套”品牌建设情况进行了主任集体视察,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紧扣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监督。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执法调研,对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发挥了“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整改、“兴边富民行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对农牧民健康管理、法院执行、残疾人社会保障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推动民生实事的落地落实。

加大监督力度。对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共同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举措,推动问题的解决。对未成年人检察等4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传导了压力、强化了责任。对传染病防治等2项重点监督事项设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监督、限时销号制度,提升了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借助“外脑”提升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

提高监督质量。按照事前精心谋划、事中认真执行、事后抓好落实的原则开展监督工作。对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提前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监督。对各项报告常委会认真审议,实行组成人员审议发言通报制度,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组审议,听取审议发言、回答有关问题。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问题解决,切实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四、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从支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在事前认真调研、事中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审慎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的贯彻落实。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12件。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及时依法任免国家政权机关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任免程序庄重规范。今年以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批次61人次。

五、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能力。注重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升,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数550余人次。积极服务代表履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52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50余人次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800余人次,基层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15600余人次,发挥了代表听民意、集民智、解民忧的重要作用;指导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履职活动,推动人大工作阵地前移、重心下移。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坚持抓述职、强责任,抓考核、促履职,抓宣传、树形象,多点发力推动代表依法履职。三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回原选举单位和选区述职一次,代表履职责任感明显增强;三级人大代表按照“一人一档、一档五年”的要求全部建立履职档案,记录履职情况并作为评先选优和推荐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促进代表认真履职;大力宣传优秀代表先进事迹,树立代表好形象,传播人大正能量,提升代表荣誉感。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紧扣“两个高质量”要求,在建议提出环节强化“精品意识”,组织代表学习撰写方法、了解宏观政策和全市重点工作,提高建议质量;在建议办理环节强化协调落实,构建“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承办、常委会工作机构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的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2020年代表提出的140件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98.6%。

深入推进票决制工作。认真落实市委《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会商制)工作方案》,继续在全市4个旗县、21个苏木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2019年确定的55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测评满意率100%。2020年确定民生实事86项,项目资金11.5亿元,已完成79项。

六、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制度建设,新建和完善意识形态、干部考核、事业人员奖励等10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在市委的支持下,增补了有法治实践经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优化了组成人员结构,加强了人大干部的选任和交流,增强了工作力量。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深化作风监督,不断强化落实效果,确保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加强工作载体建设,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智慧化、便捷化水平。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职责所在、发展所需、人大所能,全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继续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