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贾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及各分中心、市水利局、市司法局、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河套水务公司、乌梁素海实业公司和第三方机构内蒙古工业大学地方性法规研究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围绕条例的实效性、合理性、操作性、社会效果和本单位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总体制度设计科学合理,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有效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有必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条例质量、执行效果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以判断相关制度及程序是否相互衔接,行政管理措施是否正当、有效。
贾峻突出强调了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的重要性。这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开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法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他要求各部门加强宣传、密切配合,提高评估质量,为条例做好“体检”工作。
4月8日至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内蒙古河套灌区总干渠、义长灌域、乌拉特灌域实地考察,并召开包含中心、分中心、所、段四级管理人员和用水户代表参加的5次座谈会,了解评估条例在河套灌区的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