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8-18T10:59:52  该页已被阅读

提高审议质量 强化监督实效

近年来,五原县人大常委会从强化自身监督职能着手,不断创新实践监督方式和思路,强化办理机制,提升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热点、难点、堵点等方面,切实对“一府一委两院”起到了监督、支持和促进的作用,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着力在提高审议意见办理实效上下功夫,加强对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反馈等主要环节全过程监督。

深化思想认识,在理顺审议意见督办体制上下功夫。五原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履行人大监督职权的重要性,确保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和法定职责范围内,与“一府一委两院”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对人大监督的坚强领导是人大正确监督、有效开展的根本保证。人大审议意见,能够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二是要正确把握好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要处理好开展监督和支持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之间的关系,通过各负其责、依法履职,认认真真地督办审议意见,诚心诚意地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深入开展调研,夯实办理基础。视察调研选好议题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五原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议题的确定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开门纳谏,既要紧密结合全县重点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选题要准,针对性要强。一是年初由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拟定监督议题初稿,报主任会议初审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发给各乡镇、“一府一委两院”、县直各单位和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等现代网络手段将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征集置于社会中,发动全县人民为人大监督议题提意见,确保人大工作要点形成和监督议题的提出更加科学,使人大工作拥有牢固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办公室和各工委将收集到的意见整理后,再次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通过,最终形成正式监督议题。二是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视察调研、跟踪督查等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好各行各业代表的专业优势,汲取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提升调研质量。三是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搞好前期调查研究,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社区、办事处、企业,通过组织代表及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和群众面对面交流、明察暗访、在被监督单位门口悬挂征求意见箱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充分掌握大量详实的一手资料,为人大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形成的调研报告真实反映各方面的情况,要有分析、有对策,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专家的意见,然后进行反复修改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健全监督机制,力求监督实效。完善审议意见督办机制,是发挥审议意见作用的重要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五原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作出代表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会议审议意见,第一时间对审议意见进行交办(对发现问题要求在15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采取清单式审议意见,使审议意见的切入点尽量小一些,具体可操作一些,既可以为办理落实单位明确具体办理方向,也可以以点带面促进整个监督工作的提升。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跟踪督办,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列出办理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2020年,以《五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专题询问有关情况的审议意见》清单为基础,综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紧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城区内广场、公园、学校、车站等主要街道路口无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商住一体小区迎街饭店和烧烤摊点油污污染街面、道路、绿化带等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城市建设管理29个方面,提出条目式办理清单,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条研究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通过当面沟通、电话了解、听取汇报、现场督办等各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方式,对政府相关部门审议意见的办理时限,办理进度,进行全程一跟到底,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办理、有结果、有报告、有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的报告、审议意见、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五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公开制度,通过报纸、五原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微信平台、公报等形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办理期内各项办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办理取得实质性成效,并于次年实行“回头看”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人大常委会将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