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8-11T17:30:22  该页已被阅读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个强化” 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组、机关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召开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组书记与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工作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人大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开展工作,构建全面监督、专职监督、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机关公务接待、财经制度等机关管理等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点、表现形式、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等,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及机关各项规则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64项制度进行修编、新编、汇编,特别是对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加以修编,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推进“双联系”制度,努力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深入开展社区结对共建、人大代表联系走访、代表重点建议督办落实、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等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市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等纳入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学习党内法规,每周一机关集中学习都要安排党内法规学习,先后组织集中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同时,传达学习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市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零容忍(1-4)》、《叩问初心》、《正本清源》、《警钟长鸣 筑牢防线》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示,从思想上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在行动上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表率。三是加强重要节点宣传教育。紧盯春节、“清明”“端午”“五一”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印发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工作要求和提示,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作为带电的高压线、警戒线,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