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9-09T21:22:48  该页已被阅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9月6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孟庆民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13人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同时开展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学东、岳志君,自治区人大代表王五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委、自治区农牧厅、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乡村产业推进处有关同志参加检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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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磴口、杭后等地,实地检查、调研了磴口县补隆淖镇新河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情况和特色设施农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文化、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观摩圣牧高科生态有限公司奶业振兴有机牧草饲料种植基地和有机奶牛养殖基地、隆盛合镇海子沿村金马湖万亩田园综合体项目、杭锦后旗陕坝镇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公园、二道桥镇乡村振兴设施农业产业园、三道桥镇和平村振兴产业园区众诚老酸奶厂、和平村委会、10万头奶牛生态乳业园区建设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情况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专题工作汇报,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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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严格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各项规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确保高质量脱贫的同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要紧紧围绕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立足自然禀赋和产业基础,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打造品牌,拓展市场,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把农业和畜牧业做大做强。要聚焦薄弱环节和痛点难点,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因地制宜推动解决农村饮用水保障、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等问题,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领导陈功明、菅江左、郭占江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和相关旗县区领导等分别陪同检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