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19T11:00:50  该页已被阅读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月14日,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平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提请全体代表进行了审议。

  报告显示,2014年,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的繁重任务、司法需求上升的巨大压力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严格要求,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大力弘扬总干精神,继续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精细化管理,内涵式发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履职尽责,为推进平安巴彦淖尔、法治巴彦淖尔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550件,同比上升14.5%;结案33568件,同比上升2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672件,同比下降2.9%;结案1459件,同比上升13.6%。坚持调解与判决并重、公平与效率并重,新收民商事案件24861件,同比上升10.9%;结案24444件,同比上升12.3%。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妥善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维权、医患纠纷等案件5543件,调解撤诉率达79.4%。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努力探索司法服务新途径,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651份,超额完成自治区高院核定任务数的107%。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按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整改问题30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8 件。

  根据报告,2015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弘扬总干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作风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把握新机遇,科学确定新目标,努力实现新作为,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