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9-27T21:22:58  该页已被阅读

守望绿水青山色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侧记

“绿水丰涟漪,青山多绣绮。”悠悠碧水、郁郁青山、朗朗晴空、徐徐清风,既是民生之要,亦是百姓之盼。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9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湖州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湖州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讲话。摄影/项飞

沈跃跃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从量到质实现全面提升,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丁仲礼指出,要善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疑难险重”的实际问题,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关于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实干实效推动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

这次的座谈会,既有全体会议,又有分组讨论,还赴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参观考察。与会人员表示,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就本届全国人大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回顾,加深了交流、启发了思路。

思想引领 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首位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湖州市安吉县余村调研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一条兼顾经济与生态、开发与保护的发展新路径。

17年过去,如今的安吉县余村不再开山采矿,“不卖石头卖风景”,成为宜居宜业宜游之地。座谈会与会人员看着“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余村美景,纷纷感慨道,这个小村庄的演变史,折射出的是中国发展的绿色奇迹。


9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湖州召开。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率与会人员在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参观考察。摄影/项飞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一个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正在从宏伟蓝图转化为生动现实,中国的“生态颜值”越来越高,全体人民的“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

沈跃跃副委员长在座谈会上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进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这一科学理论贯彻落实。

“我们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在持续跟进学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说。

在座谈交流中,大家纷纷表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丰富、内涵深邃,贯穿和蕴涵着睿智精深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年回顾 砥砺奋进成果丰硕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以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栗战书委员长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工作,连续五年参加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执法检查,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以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决心,以抓铁有痕、善作善成的信心,以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好前所未有。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国人大环资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介绍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环资委五年工作情况。五年来,环资委立法监督项目之多、时间之紧、节奏之快、要求之高,为历史之最。

如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五年来,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提请审议、联系审议和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共21项,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开制定重要流域、区域的生态保护法律之先河,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面完成我国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主要污染防治法律制定修订工作。如今,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环保制度之网正在向更密更牢发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保“法之必行”,五年来,全国人大环资委先后配合常委会开展了10部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结合执法检查开展5次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12次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1次专题调研报告,组织开展17次专题调研,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扎实做好环境资源领域监督工作。

收到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283件,办理代表建议79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48件……五年来,全国人大环资委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制定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计划。同时,在法律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环资委积极邀请环境资源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吸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

“这是辛苦的五年,也是收获很大的五年。能够亲身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监督等工作,见证环境发生的变化,实在与有荣焉。”回顾这五年的工作经历,与会代表们感触颇深。

守正创新 绘就美丽中国新篇章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加强交流学习,来自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北、陕西、青海9个省市人大环资委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分组讨论环节中,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交流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的创新之举、务实之策。各省人大环资委都提供了交流材料,展示各省鲜活生动的做法和经验。

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介绍,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立法,建立常委会副主任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推进机制,探索由代表小组、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法治智库等组成的“项目制”小组,发挥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参与人大履职工作的有效实现途径。

在强化区域协作,开展地方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方面,河北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杨智明分享了河北经验:“积极开展京津冀协同立法,与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协作,以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协同立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垃圾管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等多部生态环保领域法规实现立法协同。”

此外,与会代表还就探索“三边”检查(身边、周边、路边)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模式,增强检查监督效果;对政府回答询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数字技术提升监督实效;建立“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和代表专业小组,进一步发挥代表专业知识的作用等新做法进行了交流分享。大家表示,这次座谈会干货满满、收获很大,要把通过交流学习到的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国人大环资委围绕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履职尽责,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取得新进展,法律监督实效取得新突破,联系服务代表工作取得新进步。各地方围绕长江保护、黄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持续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议题,与全国人大环资委上下联动、呼应配合,在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方面形成合力,为谱写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丽中国新华章贡献人大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