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6-20T17:11:14  该页已被阅读

强化地方人大监督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高丽茹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实施,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注入强劲动力。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效能,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就如何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强化监督宣传,优化监督环境,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习培训、平台搭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收到了好的效果。

    ㈠狠抓学习培训,强化监督意识。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无论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还是人大工作人员,都能从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认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近年来,我们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人大干部培训班,向各级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及有关执法部门发放监督法宣传资料,选派旗县区苏木镇人大负责人和人大机关干部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监督法方面内容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㈡抓平台搭建,着力监督宣传。这些年,我们在积极组织协调各大媒体,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力度的同时,通过信息宣传这个渠道,以市人大《人大工作动态》(前身《人大工作》)为载体,建立了以旗县区苏木镇人大为依托的人大信息宣传网络,及时对全市各级人大贯彻监督法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宣传。为进一步开拓人大宣传阵地,市人大还积极筹建创办了面向社会各界、重点反映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风采等方面内容的人大网站。2016年成立的巴彦淖尔市人大工作研究会,通过《探索与交流》刊物,聚焦巴彦淖尔民主与法制建设,围绕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职的需要开展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开创了新途径,也进一步强化了人大的监督宣传。

    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人大工作的性质决定人大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规范性、程序性。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体现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性与规范性,从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围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根本

    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

    ㈠突出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绿色崛起、赛过江南”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方式,对宏观经济运行、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以及城乡规划、国家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市委通过的《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并细化了实施细则。通过这些规定的执行,使我市的依法治市开始走上了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

    ㈡突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的监督。重视民生问题,改善人民生活,正确把握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是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工作重点和着力点,近年来,我们针对代表和群众关心的“三农”和民生问题,开展了“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市政府农村牧区扶贫开发、食品安全等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和评议;对农村牧区新型卫生医疗合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视察;针对劳动用工等相关问题,开展了“劳动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专项督查;针对民族区域问题,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和调研。总之,针对薄弱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督促政府尽快加以解决。

    ㈢突出对事关本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的监督。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实现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和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直接立案扣押冻结款物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我们还以督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市的落实为抓手,采取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强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选派了解司法工作,熟悉法律业务的人大代表参加法、检两院开展的有关活动,以此督促法、检两院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

    认真、广泛、深入、系统地开展调查研究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无论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都离不开调研。一分决策,九分调研。人大工作要提高调研水平,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就必须在调查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研。实践证明,只有将调查和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为人大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提供科学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都是建立在准确、全面、深刻的调研基础上的。在各项调研过程中,把握重点,选准切入点,通过明察暗访,直接深入基层,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认真调查,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在“研”上狠下功夫,对调查获得的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取其精华,尤其是对事关大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基层存在的矛盾突出的事件要列入调研工作的重点,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准确客观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形成符合本地实情、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审议意见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落实,做好跟踪问效,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关键

    督促检查是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使监督事项收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必须抓住监督检查这一重要环节。人大的监督,无论是视察、检查,还是审议,多数问题都不是可以立即解决的,特别是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更是需要今后一定时期内认真督查,才能产生效果。如果后续工作跟不上,放松了跟踪问效,监督的效果必定大打折扣。

    作为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跟踪督查是保证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意见得不到认真落实不放过、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放过的原则,先后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种子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后的连续跟踪问效工作。跟踪督查必须抓住关键问题不放松,注重事前介入、事中参与 、事后检查相结合,采取连续检查、跟踪督办的方式,促进了一批重点问题的解决。围绕当好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排头兵的目标,常委会连续四年对种子法及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政府先后投入1700万元,推进种子“育、繁、推”工作,使市内种子的市场占有率有了明显提高。据有关部门测算,2016年全市农民种植花葵、玉米的种子费用节省开支约1.2亿元,农民种植成本大幅下降。

    五、整合监督资源,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是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

    ㈠有机结合、综合运用人大监督的各种形式。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要收到应有的实际效果,必须在监督中改进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对于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既然已经做出了决议、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就必须跟踪问效。必要时,还可依法运用质询、罢免、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并把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监督效果。近两年来,常委会正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专题询问这种监督形式,并尝试将询问这一监督形式运用到工作评议中,以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㈡运用政府内部各种监督机制。监察、审计部门虽然属于政府内部监督的范畴,但其专业性强的优势十分明显。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借力,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借助并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为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提供助力。

    ㈢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人大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同时,人大的监督也是体现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的一个渠道。因此,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举报、信访、控告、申诉等我们都应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并责成“一府两院”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我们要认真研究人大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途径,利用新闻舆论监督“短、平、快”的优势,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 

    六、加强自身建设,是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石

    ㈠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形势需要。监督法实施后,人大的监督任务更加繁重了,比如,如何正确处理社会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进行跟踪检查督办,增强监督实效的问题及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新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要转变因循守旧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人大工作开拓创新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有为、有威、有位;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各次会议精神,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使人大工作更加紧贴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有锐意进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研究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妥善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与一府两院携手并进共同推动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

    ㈡提供组织保障,提高监督主体的整体素质。首先要通过学习培训,调动常委会现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人大常委会的驻会人员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从党委、政府过来的,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知识,但年龄都相对较大,容易出现惰性和“守摊”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水平的发挥,因而要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注重发挥这些同志的长处和优势,抑制其短处。使他们面对新的岗位,迅速转变角色,转变原有思维定势,尽快适应人大工作要求,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快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其次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和专业结构,选调一定数量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常委会,并适当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数,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若干专业人才进常委会。再次要加强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力量,充实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㈢深入基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人大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基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广泛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热情接待和认真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切实实抓落实。

    ㈣加强干部培养和交流,增强活力。在人大干部的使用问题上,普遍存在着交流慢,进得来、出不去的现象,这一现象的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人大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事业进取心。地方人大应积极给党委组织部门进言,把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先放在人大,经过锻炼,增强了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后,再交流出去。这样,让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觉得事业有奔头,才会真正为人大工作的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的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学习各地先进经验,通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工作途径,不断提升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


(作者系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工作研究会个人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