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6-22T11:01:09  该页已被阅读

把握“五个必须坚持”,做好基层人大工作

吴占义

回顾年常委会工作历程,总结历届常委会工作,深刻体会到“五个必须坚持”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必须自觉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维护党委在一切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时刻牢记、坚定不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要主动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意图;要主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来制定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合力协调一致;要通过人大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发展大局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增强大局意识。所谓大局意识就是要准确定位人大工作的立足点,明白依靠谁,代表谁;就是要在把握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明确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维护党委领导,支持政府工作,是人大工作讲大局、讲原则的根本要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决策和办法,致力于解决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讲大局就是要正确协调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要把依法履职与支持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寓支持和服务于监督中,监督和支持并举,多给政府出一些好点子,多提一些醒言对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形成一个好的意见和建议。讲大局就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推进人大工作的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三、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履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议事规则。人大工作必须集体行使权利。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后作出决定,要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水平。要把集体研究问题、集体解决问题、集体行使职权贯穿于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行使职权。要不断完善能够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四、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动代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大常委会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代表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人民群众的愿望,要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敢于代表人民讲真话、讲实话,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履职行权。同时,人大工作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五、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人大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在工作手段、方法、形式上要善于探索和创新。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积极创新监督方法。监督方法是保证监督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在监督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按照“少而精、精而细、抓大事、抓要事”的工作思路,确定常委会监督工作内容,加强针对性;在监督程序上,要完善制度,做到环环相扣,确保规范性;在监督过程中,坚持“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问效”的有机统一,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增强实效性;在监督方式方法上要勇于创新,灵活采用恰当有效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方法的多样性。二是要勇于探索,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新天地。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县级人大工作特点,遵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善于从实践中探索理论创新。对那些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并及时总结,形成制度,从而上升到理论高度指导人大工作新的实践。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

 

作者系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