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8-10T15:29:06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近日,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16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7家、三级资质企业109家,从业人员约5000余人。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2879万平米,物业服务覆盖面积2383万平米,物业管理覆盖率为82%。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了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评办法、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依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引导业主理性维权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四级联动”的原则,积极构建市、旗县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四级管理”体制,监督指导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建设及物业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共组建业主委员会572个。三是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整治力度,目前全市已完成210个老旧住宅小区的改造任务,其中临河成立了国有物业服务公司,对政府投资改造的92个老旧小区恢复提供物业服务,使3万多户居民受益。四是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定期考评、对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网上公示、建立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五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老百姓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同时,调研发现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由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造成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二是部分物业管理区域执法监管不到位,私搭乱建、车辆乱停、破坏绿地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物业企业总体服务水平偏低,持有物业服务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不足20%;四是物业服务费平均收缴率仅占70%,物业费收缴难题亟待破解。针对以上问题,调研组建议市政府将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小区工程质量、前期物管、业主选聘物业公司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为重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要突出抓好对物业公司的扶持培育,建立完善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体制;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创新手段解决各类难题,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