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9-25T20:39:12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9月19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临河区、乌特中旗和磴口县开展消防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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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特勤消防站、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核龙腾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钻商场、正三寰酒店,磴口县人民医院、金色港湾、华油天然气、康恩老年公寓,临河区新华街消防站、巴彦淖尔市维多利广场、金川街道办事处、 鹿王芳草地A区等地,重点就高层建筑、厂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所到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征求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政治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同时要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