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4-13T16:59:59  该页已被阅读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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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18年立法工作汇报会,贯彻和落实市委关于地方立法工作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贾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赵文勇主持会议,市人大环资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参与起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巴彦淖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单位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组织参会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上述情况进行讨论和发言。贾峻副主任肯定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并结合具体立法工作实践,对下一步的草案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坚持立法为民。地方立法首先要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积极回应社会立法诉求,其次才要注重建立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设置合理的惩处方式。

二是要确保起草质量。法规草案的质量对出台的法规质量有直接的影响。高质量的法规草案不仅可以节约有限的立法资源,而且可以较大的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可操作性,最终实现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目标。

三是要广开言路,充分调研论证。坚持走群众路线仍然是地方立法的基本工作方式,要把听取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结合起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来了解民情民意,凝聚社会共识。

四是要严格把握时间进程。市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保证草案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把握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