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10-30T19:32:17  该页已被阅读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27日,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内容及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冶金柱发布《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为全面加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保护机制,保障流域生态安全,8月25日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经9月27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条例是自治区首部专门针对湖泊流域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我市乌梁素海保护治理思路由“单一治湖泊”到“系统治流域”的根本转变,也是继《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又一部引领和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乌梁素海保护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今年6月5日亲临乌梁素海实地考察,嘱咐要用心治理、精心呵护,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守护好这颗“塞外明珠”。总书记的殷殷重托,进一步坚定了我市加快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制定过程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立法保障推动作用;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立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科学精准施策;坚持依法立法,做好与其他法规的协调衔接。

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具体规定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机制、公民义务权利等。第二章生态保护与修复,具体规定实施森林、湿地、草原、耕地、矿山保护修复,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河湖、沟渠、水库内源污染防治,森林、草原、湿地(芦苇)火灾预防、扑救和处置等。第三章节水控水,具体规定实施城乡生活、生产节水改造,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强度,统筹建设公共再生水设施等。第四章污染防治,具体规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限期关停列入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淘汰类项目,防控工业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第五章保障与监督,具体规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执法协调机制等。第六章附则,规定条例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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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就记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刚刚提到,条例体现了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保护治理思路由“单一治湖泊”到“系统治流域”的根本转变,那么下一步全流域全要素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有哪些工作部署?

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主任包巍回答: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聚焦聚力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加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生态要素的治理基础和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形成护山、节水、造林、改田、保湖、增草、治沙协同推进的综合治理新格局,重点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个方面,全力推动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乌梁素海保护治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条例规定控制农业污染源,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四级调研员王宏魁回答: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始终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作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一号行动”来持续推动,聚焦耕地质量和化肥利用率提升,扎实推进控肥增效;聚焦除草剂减量和科学用药,稳步推进控药减害;聚焦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持续推进控膜提效;聚焦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有序推进控水降耗;以“三化”利用为基础,持续深化秸秆综合利用;以粪污还田为目标,系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切实提升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推动全市现代农牧业高效发展。




条例规定依法科学划定和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如何划定和调整?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何规定和要求?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岳荣回答: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依据

依据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制定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划定禁养区范围。

二、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定和要求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贮存设施,污水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四)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提高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治沙养林、涵养水源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陈峰回答:

“十四五”以来,全市已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26.2万亩。磴口县、乌拉特后旗被确定为县级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磴口县还被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结合磴口县广大干部群众几十年的治沙历程,提炼形成防沙治沙“磴口模式”并大力推广。我市防沙治沙方面主要采取压实治沙责任、开展工程治沙、强化经营管理、实施严格保护、适度发展产业、突出科研保障等六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