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8-08T17:03:40  该页已被阅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宗教工作立法调研

8月5日—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兴安一行来我市开展宗教工作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门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赴杭锦后旗、临河区、磴口县,实地察看了蛮会镇宝莲寺、陕坝天主教堂、新华镇慈云寺、临河区清真北寺、沙金苏木阿贵庙等宗教场所,详细了解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工作、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做法和成绩。调研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宗教工作。同时,加强宗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爱国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宗教团体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