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1-17T15:31:12  该页已被阅读

2018,全市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885人 提起公诉1781人

记者1月16日从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85人,提起公诉1781人,办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案件273件,办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案件240件。

  一年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政治保障、强化职能、狠抓规范、力推改革、强基固本、争先创优”为工作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奋斗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助推全市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和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平安巴彦淖尔建设,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水平得到提升。

  全市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融入到脱贫攻坚战中,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0.5万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嫌疑人139人,起诉81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线索21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规范立院”不动摇,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改革,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改革部署,以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记者 杨志利)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