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春山
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内党干字[2024]437号通知精神及杨春山本人提出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春山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