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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公开文档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单位负责人:邓勇

财务负责人:党胜坤

编制人:杨菁

报送日期:20249月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

3.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

5.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6.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依法对市本级“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

3.承办市本级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旗县区、苏木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4.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代表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5.完成全市立法工作、依法治市等工作。

6.重大事项的决定。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中心、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服务保障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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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注重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强化对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思想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持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新时代人大使命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听取人大党组专题汇报5次,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常委会就地方立法计划、重要监督议题、重大活动安排等,向市委请示报告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认真落实市委“五大行动”,聚焦主题、立足职责,积极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开展“四大活动”(即:围绕党的最新理论开展大学习大宣传、紧跟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大监督大落实、聚焦改善民生开展大视察大调研、紧盯代表履职开展大走访大联系),扎实推进“五大行动”落地见效。

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及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财政决算和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决定5项,推动市委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人事安排,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组织宪法宣誓4批55人次,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2、注重监督实效,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始终把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出了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防范补齐风险短板等意见建议,助力地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甘其毛都口岸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提高进口资源落地加工转化率等审议意见并强化跟踪监督落实,推动政府加快将口岸建成国家和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文旅农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促进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城市发展等有机结合,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助力环保和民生事业发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科学管控、精准防治、源头治理,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双减”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全市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力支持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对“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和市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工作落实,力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严格执行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信访包案制度,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积极办理,促进问题解决落实。

3、注重法治保障,坚决扛起人大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废改立并举并重,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断提高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扎实推进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顾问和专家智库作用,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加快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紧扣“小切口”立法,制定《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巴彦淖尔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对《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进行修正,推动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更加科学有效。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全力维护社会发展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中展现人大作为。

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发挥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废止计划生育领域规范性文件3件,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4、注重代表工作,充分彰显制度优势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履好职、尽好责。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组织代表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实现了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邀请代表23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全市252个“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功能,不断丰富代表活动载体,强化代表作用发挥。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在自治区率先开发推广“网上人大代表之家”平台,70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上线并良好运行,开辟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阵地,畅通了选民与代表联系的“绿色通道”,受到自治区人大和市委的肯定。

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带队督办,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实。对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170件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达到98%。

做好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今年全市4个旗县区56个苏木乡镇票决民生实事228项,已完成的200项民生实事,测评满意率100%,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积极组织代表参与疫情防控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政策宣传、卡点值守、核酸检测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累计捐资捐物700余万元,在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展现责任担当。

5、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主动对标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理论文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全市人大系统传达学习、党组成员包联宣讲、人大代表专栏热议等活动,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自治区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人大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制定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60余项,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以制度建设成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注重干部能力提升,选派机关干部投身一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结对共建、文明创建等工作,树立人大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创新宣传工作。首次开通“巴彦淖尔人大”官方快手、抖音政务号和微信视频号,多角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累计发布视频174条,播放量达572万(单条最高播放量72.8万),社会关注度明显提升。举办“人大代表心向党、履职为民建新功”喜迎二十大好故事分享会,推出“人大代表在履职”等系列报道,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传播人大代表好声音。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026.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8.49万元,增长 2.97%,变动原因:人员变动;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1.64万元,增长 7.5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026.0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026.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1.64万元,增长 7.5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026.0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026.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1.64万元,增长 7.5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026.0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6.0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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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026.0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628.76万元,占 80.39%;

本年项目支出 397.24万元,占 19.6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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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026.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8.49万元,增长 2.97%,变动原因:人员变动;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1.64万元,增长 7.5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26.00万元。与年初预算 1,967.5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574.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16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39.55万元,支出决算117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2.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61.6万元,支出决算22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3.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170.00万元,支出决算169.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45.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5.3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8.61万元,支出决算8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5.45万元,支出决算11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原因:有退休人员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93万元,支出决算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遗属调资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93万元,支出决算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遗属调资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3.13万元,支出决算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85.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1.12万元,支出决算6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4.37万元,支出决算2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20.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0.74万元,支出决算12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628.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1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7.04万元、津贴补贴359.03万元、奖金103.96万元、绩效工资22.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9万元、退休费87.53万元、抚恤金0.23万元、生活补助5.05万元、住房公积金122.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万元

    (二)公用经费 21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77万元、印刷费26.58万元、邮电费4.4万元、差旅费24.44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劳务费3.79万元、工会经费15.08万元、福利费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97.24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39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96万元、印刷费34.95万元、差旅费50.99万元、会议费178.19万元、培训费15.84万元、劳务费4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00万元,支出决算 4.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5.00万元,支出决算 4.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过紧日子”公务接待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4.99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99万元,接待130 批次,588 人次,开支内容:一是兄弟盟市人大机关来人来访;二是本市旗县区人大机关来人来访。;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43万元,增长 9.44%,变动原因:疫情结束接待增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1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1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14.3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7.04万元,增长 20.89%,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办公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9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人大会议费”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通过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监督单位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完成,项目完成质量较高;项目总体完成较及时;成本控制情况较好。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较好。组织参加各项活动的人大代表的工作职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调研视察等工作顺利开展。2.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较好。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压缩开支,本着节俭的原则,项目整体在预算规模内完成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91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1.制度执行较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总体上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较有效。2.资金使用较合规。项目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基本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设置,记录和反映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资金使用较规范。3.财务监控较有效。该项目对经费支出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措施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程序。该项目采取了财务监控措施,监控工作较有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人大会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9.91万元,执行数为16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期目标:召开四届四次人代会和6次常委会,参加自治区人代会。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项目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二是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开展;三是通过人大代表的反应和要求,了解社情民意;四是通过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五是通过立法,规范本地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六是通过编撰《人大工作》,推广好的工作经验,留存相关的工作资料;七是通过相关专家的协助,提高人大机关的工作能力。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我机关进行深入研究并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不存在此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职责分明、各负其责、有序推进的工作局面,努力提升我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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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人大会议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菁           联系电话:0478——865877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2023年决算批复表(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