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整,李全锁同志提出辞去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全锁同志辞去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