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4-11T18:38:50  该页已被阅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内蒙古 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培训会议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实效,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农牧局召开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听取了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专题工作汇报,系统梳理条例实施成效,分析研判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征求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农用薄膜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若不规范使用和回收,会导致土壤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切实做到降膜减污。

执法检查组强调,农膜污染防治涉及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要积极推动跨部门协作,避免监管漏洞。要通过执法检查,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农民、企业、经销商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膜污染防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