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今年以来,五原县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采取四项举措,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审议能力。一是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多年来在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方面的具体实践,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包括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常委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经常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充分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能力。三是坚持会前学习制度。针对审议议题有计划地提前安排与审议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做实会前准备,打好审议基础。一是始终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在每年12月份就对下一年度审议议题进行研究部署,紧扣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审议议题选定后,按照审议议题制定调研方案,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围绕审议议题进行深入调研。三是调研结束,对调研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归纳,提出科学合理有价值、有指导性意义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四是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府一委两院”提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经过相关工委、主任会议审查环节,最终将符合要求的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
围绕增强实效,提高审议质量。一是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维护常委会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被监督单位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制度,安排“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三是常委会始终把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的建议意见,作为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和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四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了会议审议的民主性、实效性。
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审议事项。一是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相关工委及时收集梳理审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送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二是在审议意见的办理过程中,相关工委采取督查、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与意见承办单位的联系,动态掌握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三是常委会认为办理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在下一个年度开展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