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4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万斌率调研组,在我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街道办事处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长云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临河区、杭锦后旗的部分街道办事处和城乡社区,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权责划分、运行机制、服务管理情况以及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居民自治实践、基层队伍培养等关键环节,详细了解基层治理中的真实状况和突出问题。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和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汇报工作成效、剖析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思路。部分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紧扣条例具体条款,立足基层治理实践,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表示:此次调研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贴近基层、符合实际,具有较高参考价值。下一步,将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立足全区基层治理现状与长远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条例框架、细化条款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切实增强法规的精准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