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工作机制建立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法定职责履行、协调机制运行、规划编制实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要素经费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
(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情况。重点检查煤炭绿色智能化开采及先进产能释放、煤矿智能化改造、煤电“三改联动”、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及煤炭就地深加工情况。
(三)油气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检查油气资源增储上产、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煤制油气和天然气提取氦气等项目建设、油气管网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情况。
(四)新能源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检查新能源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新能源+”融合发展、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及市场化消纳、氢能产业发展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情况。
(五)战略资源绿色安全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检查战略资源保护性开发及绿色集约利用、资源勘查、压覆管理、绿色矿山建设及尾矿库运行管理情况。
(六)稀土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检查稀土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产业链延伸及深加工应用、产业转型升级及核准手续办理情况。
(七)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安全稳定供应保障、新能源输电通道建设和绿电外送消纳、电网主干网架优化和智能化改造、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农村牧区电网巩固提升情况。
二、征集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白洁
联系电话:0478-8568086
电子邮箱:bsrdcjgw@126.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市党政大楼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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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