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7-24T18:32:55  该页已被阅读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将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普法宣传及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规划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及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占用设施用地或改变用途情况。

(三)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管理及服务情况。重点检查特许经营制度执行及协议履行;经营者及重点岗位人员资质;票价机制及补贴经费纳入预算;运营服务规范执行;站点站牌日常管护;驾驶员服务规范执行;终止运营报告和临时接管机制落实;安全运营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建立及安保人员和设施配备情况。

(四)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及服务情况。重点检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及经营条件、车辆条件,以及网约出租汽车准入许可;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出租汽车经营者规范经营;网约出租汽车动态监控及数据信息管理;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及禁止行为执行;驾驶员记分管理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制度落实;乘客权益保障情况。

(五)监管执法及法律责任。重点检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分级分类监管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反馈;城市客运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移动支付体系完善;卫星定位终端平台建立及接入监管平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及执法规范;经营权收回及临时接管制度落实;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和违法行为处罚落实情况。

二、征集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白洁

联系电话:0478-8568086

电子邮箱:bsrdcjgw@126.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市党政大楼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015000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24日